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相关政策2018-09-18李天扬老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2017年缴纳2016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2016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2016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2016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2016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16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2016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2016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2016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6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结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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