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3、公示7日;
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
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