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内容解读(2)

相关政策2018-08-28才子老师

易地扶贫搬迁注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挪穷窝”与“换穷业”同步,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贯穿于安置区选址、安置模式选择、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全过程。安置区选址以方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为目标,尽量靠近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避免出现因选址不当进行二次搬迁;鼓励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模式,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区附近就业;在自然景观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特色突出的地区,注重搬迁安置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帮助搬迁群众通过开发旅游资源、开办农家乐等脱贫致富。安置区还提供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了搬迁群众就医、就学等后顾之忧。为防止出现群众因搬迁举债无力再发展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掏很少的钱就能获得一套安全适用的住房,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不断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努力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三、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群众

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地区、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东部酸壤地区和部分高寒地区以及自然灾害严重地区。这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群众出行难、用电难、吃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的现象普遍存在,就地脱贫发展无望,增收渠道不畅,传统扶贫手段难以奏效。经调查识别,上述区域分布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400个县(市、区),涉及需搬迁的近1000万贫困群众。

需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按照环境条件分类:约三分之一居住在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及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或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约三分之一居住在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欠缺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约六分之一生活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水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其他生活在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

考虑到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村庄的非贫困群众同样缺乏发展空间,是返贫的高风险人群,各地也同步实施了搬迁,并与贫困群众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注重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结合,综合考虑贫困地区现有资源条件和安置容量稳步推进同步搬迁,防止为整体搬迁而搬迁,把不该搬的一般农户搬了,应该搬的贫困户却没有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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