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相关政策2018-08-10三水老师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