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基本产假
在产假方面,《办法》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而当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
哺乳假
哺乳期女职工每天有1小时带薪哺乳时间
《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办法》还规定,女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更年期综合症,且不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
《办法》还对职场“性骚扰”做出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场所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