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2)

相关政策2018-07-28三水老师

■津贴申报规定时限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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