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阳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孕妇产检假规定
国家规定,所有在职女员工在怀孕后都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孕妇都可以去医院进行产检,并且都算正常出勤对待。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的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
2、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以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都可以享受4天假期,但这其中2天包括了预产假在内。
在职女员工产假待遇如何
一、保胎假
保胎假可以由医生开相关的证明,在保胎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规定来发。
二、产前假
在职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只要工作岗位许可,并且经过本人的申请,单位的批准可以提前请产假2个半月。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工资的80%发放。
三、产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用于在产假期间发放女员工们的工资。但是,它的额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直接说的话,就是它的生育津贴和厂家工资并不相等。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以员工以往员工每月实发工资为标准)高于生育津贴的话,那就按照员工产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话,那么就要在员工产假工资发完的情况下,生育津贴下来就要补差额给员工,省下的部分归企业。
四、哺乳假
在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