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盟市报送前公示:各盟市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要将本盟市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册在本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反映的问题和修改的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
3.自治区评审结果公示: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天。
4.公示结果核实: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
(四)强化高评委办事机构管理
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含委托自评的高等院校、包钢、森工集团高评委办事机构),要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以下各项职责:
1.严格评审范围和程序。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得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否则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2. 严格评审进度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的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最迟不能推延1个月。
3.报送评审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在评审前20日内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实施方案(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4.完善专家评委库。要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道,在5月底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各行业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各系列高评委会组成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评审前随机从评委库中选取确定(委托自评专业除外)。
5.加强评审管理。加强封闭式入闱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质量。
6.做好评审后的收尾工作。在评审结束十天内要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电子版,以便及时向社会公示;委托自评专业同时要提供评审情况报告以及参评人员有关学历证书、资历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
(五)明确职称工作进度
各盟市、各高评委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卫生、会计等考评结合系列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安排好今年职称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提前规划,抓紧落实,确保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