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报名注册。今年被确定为职称申报对象的教师,于7月中旬在网上报名注册,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hrss.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取得单位确认受理后上报,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纸质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评委会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四)时间安排
1.职称摸底。7月10日前上报本年度职称摸底各类表册。
2.申报推荐及初级评委会审核:7月5日—7月25日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具体程序为:宣传政策、个人申报、学校考核、推荐公示、教学能力测试、一级教师论文答辩、县(市)区级评委会评审,推荐上报银川市级评委会。
3.银川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7月26日—7月30日受理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材料,8月初召开正高级教师推荐会,9月份组织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论文答辩,10月—11月期间召开银川市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评审会。
4.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转正定职材料9月份受理,材料先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再报各级人社局。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修订职称评审考核细则的,必须于上一年底前全体教师会议(教师代表会议)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会议通过和备案的不得实施,不准有指向性的考核细则修改,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坚决取消相关当事人及单位当年申报推荐资格。
(二)教师职称申报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县(市)区不得跨校挪用评聘职数(教育发展共同体和合作体除外),不得采取全县论资排辈方式推荐申报人选。对于有空缺岗位但暂时无符合评审条件人员的,可留待以后使用。凡新调入人员占用调入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空缺岗位晋升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职称的,需在调入学校从教1年以上方可参加申报,且应在评聘取得高一级职称后再服务2年以上方可调出,禁止以利用空缺岗位晋升职称为目的的短期调动行为。从2016年起,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申报的人员,不占用正常晋升职数及岗位数。
(三)职称申报评审必须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评委会要做到不符合程序和条件的一律不上报。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四)严格执行有关评审纪律。严格事中事后监督和备案,认真执行评审前后的公示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违规申报行为的,要按照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并给予处分,规定年限内不再予受理其职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