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能源汽车补贴多少钱 兰州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

相关政策2018-06-19李一老师

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消费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购买的产品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二)购车发票开局后三个月内在省内车辆管理所完成注册登记。 

(三)法人消费者应在省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个人消费者应有省内常住户口。 

消费者申请补助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法人消费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经销商出具的符合补贴要求的证明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个人消费者需提供:购买者个人身份证件、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经销商出具的符合补贴要求的证明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科技部门在每季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汇总后的申请材料报市(州)工信部门。 

市(州)工信部门会同财政、科技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申请补贴材料审核汇总后在每季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工信委。 

省工信委收到市级申请补贴材料后,组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审核意见,测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并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下达。各市(州)、县(市、区)在收到省级补贴资金后,连同本级承担的补贴资金一并发放给消费者。 

四、监督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对上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并根据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消费者,将追回补助资金,并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 

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骗取、套取和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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