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小升初初中招生工作意见(2)

厦门中考2018-11-25三水老师

根据厦府办〔1998〕078号文、厦府办〔1999〕141号文和厦府办〔2000〕226号文规定,符合厦门市捐资兴学有关条件要求选择初中就读的,应于6月17日前将书面申请(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2个)及有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文关于继续给予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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