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五险一金2018-08-31李天扬老师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襄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襄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身份证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下列凭证:

房屋类

襄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襄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温馨提示: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襄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步骤二:

办理手续:职工持提取资料和《襄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到中心或代办营业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步骤三:

等通知:中心及下设的办事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四:

银行放款:职工符合提取规定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当天办结。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本人及配偶购房:

(1)首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已付房款的总额;

(2)第二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50%和已付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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