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和对象有那些?
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列单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
(一)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实行分类改革后确定为公益一类、二类的事业单位。
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如何纳入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编外人员已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些人员按规定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自治区将出台补缴费用等政策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确保编外人员退休后的养老保险权益。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的时间?
答: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
政策解读四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四、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答: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每月按照8%的比例缴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以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月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