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社保局行业处对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及缴费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
3、参保人员将《缴费凭证》传递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负责生成电子《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上传到省转移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出具纸制《联系函》。
4、省社保局行业处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的电子《联系函》(或纸制《联系函》)后,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出到外省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上传到省转移信息系统平台,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5、待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返回的确认接收信息后,对该业务加注办结标识,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社保关系,但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琥珀街7号
电话:024-52424388
抚顺市东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煤都路中段7号
电话:024-53798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