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其他事项
(1)借款人名下若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显示房贷累计超过两笔,则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无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但未缴存公积金的须提供收入证明。
(3)户籍在昆明市的购房者,若在云南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了公积金,在昆明买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央行在6月28日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后,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6月28日前获贷的,贷款利率按原利率执行,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6月28日后获贷的,可及时享受公积金贷款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