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打包转移
“流动人员养老金流动障碍,如果解决不好,将影响到几十年后这类人群的养老问题。目前国家已着手研究流动人员养老关系的接续政策,各地也在进行积极的探索。”项薇说。
目前,比较被认可的解决思路有三种:一是按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适当比例配比转移;或是在转移个人账户基金时,同时转移统筹基金。二是维持现行的转移办法,国家建立转移补偿机制,对转入地实行适当补贴。三是流动人员退休时按照户籍所在地退休,并在该地领取养老金。
目前我省已开始积极研究符合我省省情的接续办法。初步确定按照第一种思路,即转移时把个人账户和相应的统筹基金一起打包带走的方法。但此做法仅限人员在省内流动时使用,出省转移的办法需要国家政策指导。
项薇最后说:“完善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将会很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将极大地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的养老方式从传统的依靠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的模式转变,从而大大缓解今后政府的养老压力。”
我省社保体系日益完善
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20以来连续四年对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比2002年人均增加了378元。
目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了1180元,养老金待遇位居全国省区第一,逐步缩小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差。截至今年初,全省企业有1076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04亿元,支付能力达到28个月,比2002年末提高了17.3个月。
在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工作机制上,我省也在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消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和条件。去年年初,全省共追回被拖欠的职工工资达6.1亿元。到2007年11月,全省已经完成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任务。
为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省开展了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实行了农民工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办法。我省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统计,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比全国平均高16.9、14.4、12.8、13.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