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喻为“第二养老金”的我国企业年金的规模有近500亿元,再加上以年金名义销售的保险产品有430亿元,企业年金的存量规模有近1000亿元。中国保监会预测,中国今后每年企业年金新增额将超1000亿元,到2010年以后,我国企业年金每年新增数额将达到千亿元以上,企业年金市场可达到1万亿元的规模;世界银行则更为乐观: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
2.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的法规体系
近年来,很多国家都在大力推行企业年金计划,并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支持。在我国,很多企业也在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险,但是发展却十分缓慢。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缺乏政府方面相应的政策支持,二是企业缺乏系统科学高效的年金管理支持。20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虽然开始正式施行,但由于与之配套施行的文件未能同时推出,致使企业年金市场迟迟无法启动。
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3月1 El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等4个文件一同付诸实施,这不仅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的法规体系已经大体形成,我国企业年金市场也已初步构建出一个发展的基本框架,而且表明企业年金人市也得到了相关政策法规的合理规范。据记者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在204月份左右受理机构申报资料。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企业年金基金可能有望在今年正式人市。
3.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问题
我国现行的税法中没有单独规定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方案。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企业举办企业年金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可以免税。但目前实施税收优惠的地区仅限于辽宁试点地区和中关村高科技园区。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关于企业年金中职工个人交纳的部分是否需要纳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尽管5月1 日正式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把企业年金的大门向金融机构徐徐打开,但是两个《试行办法》让企业年金市场的利益各方都感到有些失望,因为在两个法规中,都未涉及关于列支渠道、税收优惠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