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新政解读(2)

五险一金2018-10-10王华老师

问:参保职员衰亡后,个人帐户资金如那里理?

答:此次调解完美了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担任步伐。按照国务院8号文件划定,《意见》明晰,参保职员衰亡的,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由法定担任人或指定受益人担任,不再扣除当局津贴;无法定担任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所有留存处所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团结国度要求和前期各地的实践试探,《意见》划定,对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职员衰亡的,从衰亡次月起遏制付出养老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贴金,其尺度按不低于参保职员当月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尺度的10个月确定。

问:跨地域转移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有哪些转移步伐?

答:此次调解明晰了制度内转移接续步伐。为顺应参保职员活动性必要,《意见》专门明晰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步伐。参保职员在缴费时代户籍迁徙、必要跨地域转移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的,应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相关,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并按迁入地划定继承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较。《意见》还团结现实,对转出地和转入地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验时刻差异的环境举办了明晰,利便群众治理。已按划定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的职员,无论户籍是否迁徙,其养老保险相关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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