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五险一金需要什么(6)

五险一金2018-10-10李天扬老师

个体劳动者缴费的政策依据

1、《大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大政发[1998]57号)

2、《关于〈大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大劳险字[1998]164号)

3、《印发〈关于援助就业困难的国有企业下岗自谋职业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0]93号)

4、《关于印发〈援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劳发[2003]15号)

四、办理转移业务流程

转入

[一]、跨统筹范围转入

(一)事业转入到企业

1、本地区

①已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到企业

处理原则:只转移2001年7月1日以后个人帐户储存额,2001年6月底以前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转移,但个人帐户储存额前后合并计算,由调入地经办机构统一记录,统一管理。

②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到企业

处理原则:从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的,从转入之月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跨地区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

①跨地区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

处理原则:转移其全部个人帐户储存额。

②跨地区未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

处理原则:由跨地区未参保事业单位转入到本地企业的,按照企业缴费有关规定建立个人帐户,以前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二)机关转入到企业

1、带补贴的转入

处理原则:根据“关于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问题的通知”(大劳发[2002]68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由调入单位持《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审批表》及相关手续到当地人事部门认定调转职工在机关工作年限,核定个人帐户的补贴金额,再由调出地财政部门按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提供的银行帐号,将其个人帐户补贴款划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纳窗口待钱划入后通知征缴业务窗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专管员建档时,按事业单位转入处理,将转入值一笔录入,不录明细,从缴费当月起建立个人帐户。

2、不带补贴的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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