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原料:
⑴单元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元成立劳动相关的依据及相干原始原料(包罗劳动条约、《就业挂号证(劳下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混名册》。
⑵经市区劳动监察部分法律搜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分盖印、监察员具名的《期限纠正指令书》及《未按划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员混名册》。
⑶补缴退休用度社会统筹时代(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人为统计年报或财政年报。
⑷补缴按划定可以计较持续工龄的事变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原料。
治理所在: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