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2)

五险一金2018-10-09李一老师

【案例】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月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

去年底前未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增加数额为“105元+调整前数额×3.5%”,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增加数额为“60元+缴费年限×3元+调整前数额×3.5%”;

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上述增加数额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60元和80元。

>>>链接:江苏3000多家企业可领“双份”养老金

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蔡晓辉 记者 黄昆)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除基本养老保险以外,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也起着很大的作用。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但是,相比于江苏企业的总数,这依然是凤毛麟角。

记者了解到,南京早在20就开始有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了,但直到现在,企业年金的覆盖率还不到千分之一,全市大约10万家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只有70多家建立企业年金。养老金并轨改革后,国家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的模式,但对于企业来说,“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的模式只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愿建立。

由于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还能一次性或定期领到一笔补充性养老金,省人社厅呼吁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尽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让他们的老有所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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