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的关键:国家愿不愿意承担,承担多少?
实事求是地说,并轨后还有问题需要解决,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是否开始缴纳养老保障金,企业在职员工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障金?如果继续维持这种有人缴纳、有人不缴纳格局,显然不公平解决的办法大体有三个
第一个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障金如果认为现行工资收入偏低、缴纳养老保障金不堪负担,可以适当增加工资这是最简单、最可行的办法
笔者认为,不存在唐钧先生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自筹资金,补交养老费4万亿元”的问题没有必要补交没人要求补交在一分钱不交的情况下,国家都可以承担全国2000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开始缴费了,怎么倒需要“补交”了?
至于唐钧先生所说的“空转”问题,也同样不存在要说空转,已经空转20年了,公务员的退休金一分钱没少现在要缴费了,国家财政承担的公务员的退休金支付压力应该说是相对减轻了,怎么谈论起“空转”问题来了?
第二个方案:企业在职员工不再缴纳养老保障金,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也不缴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养老税,在消费环节征收,即每个公民,无论老人孩子,无论是买家电、机票,还是在酒店吃饭,一律按照一定的税率附加缴纳养老税结果必然是人人为自己未来的养老做贡献,但富人肯定贡献更大,负担更多,因为富人消费水平更高这个结果是公平的当然,养老税的征收情况是可以预测的也可以反过来,在确定一个合理的养老金标准后,再确定养老税的税率在根据养老税征收情况发放养老金的基础上,国家财政可以另行补贴,也可以不补贴
第三个方案:现收现付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和企业员工同样缴费,取消“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原则上根据全国在职员工的缴费情况,确定养老金发放标准征缴得多,发得就多
上述三个方案以及其他各种方案,说来说去,实质性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国家的财力怎么样,是否愿意承担养老责任,承担到什么程度
改革养老金制度,实际上有两个基本思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思路是低标准、全覆盖,就是人人享受养老金,但每月由政府提供的养老金较少另一个思路是高标准、部分覆盖,就是部分人享受养老金,但每月由政府提供的养老金相对较多
我国现在养老保障的实际情况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基本上人人享受养老金,但标准相差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