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7月1日起多缴费就能多拿养老金
不少市民前往社保服务大厅咨询
商报记者王利军/文王春胜/图多缴费就能多拿养老金;个体“小老板”享受同等待遇;做实个人账户不再担心空账;就业困难群体参保有补贴。昨日,省政府下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新政策7月1日起就将正式实施了,那么,和我省700多万参保者密切相关的新政策将有哪些新变化呢?养老金是多了还是少了?本报为读者一一解读。
全省养老保险700万人参保
目前,我省参加养老保险在职职工超过538万,正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150余万人。全省累计发放养老金540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20全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超过了130亿元,而今年,我省养老保险要新扩面20万人,基金征缴143亿元以上。但我省养老金发放方面也面临着巨大压力,一些省辖市的养老基金已经亮起红灯。这也是省政府出台此次新政策的原因之一。
个体“小老板”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个体“小老板”也能和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通知》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缴费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至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省劳动厅养老保险处刘义庆处长介绍,目前,我省国有、集体企业从业人员逐渐减少,各种私营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加,但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没能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等步入老年时,没有收入来源,他们的生活将陷入困境。享受同等待遇后,将为他们提供“老有所养”的长远稳定保障。
对下岗职工、就业困难群体而言,能参加养老保险是好事,可工资比较低,参保缴费比较困难又让他们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就业、医保尚且得不到根本解决,几十年后的养老问题就更无暇顾及了。那么,这些人如果交不起费用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