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模式。2007年6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自助养老”的创新型模式。该项目规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一次性收取房款,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将房屋返租给老人,双方约定租期,租金与市场价等同。
上海模式核心在于利用房款与租金的差额提升老人的生活水平。但据了解,“以房养老”在上海实际上已被叫停。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老人在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时即刻变更房屋产权。老人都希望晚年能够安定平和,而安定的具体表现就是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因此,对上海模式,大多数老人不能接受。但不可否认的是,上海模式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返租给老人的方式充分考虑到老人不愿离开熟悉环境的心理特征,这是上海模式的亮点。此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该项目由它主导具有较强的公信力。
北京模式。2007年10月,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联合推出“养老房屋银行”业务。该项目规定:60岁以上老人只要向养老机构提出养老需求,公司将原住房进行出租,老人入住养老服务中心,所有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房屋产权不变更。
北京模式的实质是委托租赁,它的特点在于“养老房屋银行”是典型的商业运作模式,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据悉,“养老房屋银行”失败的原因就在于老人对这种商业运作模式的信任度较低。但是北京模式也有可取之处。首先,作为商业运作模式,“养老房屋银行”业务的宣传效果非常到位,成功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为“以房养老”项目推行奠定了基础。其次,北京模式强调房屋产权不变更,这符合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念,更容易被老人接受,也解决了“以房养老”项目所面临的观念障碍。
杭州模式。杭州模式提供以下四种方式供老人自行选择。一是租房增收养老:将独居有房老人安排到敬老院后将其原住房出租;二是售房预支养老:将独居有房老人安排到敬老院后将其原住房出售;三是退房补贴养老:将独居有房老人安排到敬老院后将其居住公房退还给房管部门;四是换房差价养老:将地段好的独居老人的直管公房出租,另选地段略差房租赁给老人居住。
杭州模式主要依靠房租、房价、退房补贴与敬老院费用以及房屋地段价差提高老人生活水平,其特点在于形式多样化。据悉,杭州市湖滨街道已有四位老人成功享受到“以房养老”政策,是试点城市中的成功典范。其成功的原因在于四种方案将房屋产权是否变更、如何变更、签约后老人住在何处等问题交由老人自己决定,保证老人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