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标准:160元/月;
非高温作业工人高温补贴标准:130元/月;
一般工作人员高温补贴标准:110元/月。
相关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016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1、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
2016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2016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2016年浙江省高温补贴发放办法: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投诉渠道: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