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具名的险企人士向记者透露,如果是参与型,假如以后房价上涨的话,老人可以每个月多拿一定的增值年金,这样就让领取的年金提高;如果是非参与型,在房产增值之后,领取的养老金额不会提高,而房产增值部分所带来的剩余金额将留给继承人。非参与型从操作层面可能更简单,更像一个非固定期限的贷款。具体到保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可根据这两个大的框架来自主设计产品。
事实上,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也面临挑战。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参与这项业务提出了很多要求。如在销售人员管理方面,保监会将适时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销售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同时保监会还规定,对于存在销售误导行为的销售人员,一经查实,保险公司必须取消其销售资格。在销售过程方面,该《意见》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录音、录像或第三方见证等方式,增强合同签订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确保合同体现各方真实意愿表示。
“以房养老第一人”现在后悔了
有专家认为,“以房养老”是金融机构做的生意,是让有提高养老质量需求的居民,将自有住房反向抵押给金融机构,按时领取养老金。既然是一门“生意”,社区就不应该参与进来。
在成都,钟大爷被媒体称为“以房养老第一人”。2012年10月,时年79岁的他与当地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由社区出钱出力,帮钟大爷养老送终,大爷百年之后,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社区。
然而,近日记者回访钟大爷,钟大爷却说自己后悔了。
成都一环路北一小院只有2个单元,设施陈旧,钟大爷就租住在1单元1楼的楼梯背后。2012年,同社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久,钟大爷就搬到了这里。每个月900元的租金,一直由社区代管的“钟大爷专账”支出。
据媒体报道,钟大爷原有一套20多平米的老房子,是过世母亲留下的单位公房。一直未婚的他没有子女,兄弟姐妹也先后去世,侄儿、侄女几乎不来往。原来的老房子里,堆满了捡来的瓶瓶罐罐,一个沙发就是睡觉的地方。当时社区为其办理了低保,一个月有300多元,社区对他主要是“邻里守望、社区帮扶”为主,逢年过节献上一点爱心。
2012年,钟大爷的老房子被划入“北改”范围,他也由此获得一套“公改私”的新房,新房将在原址新建,超过60平米。2012年10月,钟大爷与所在社区(新村河边街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协议规定由社区安排人员照顾钟大爷,管好他的衣食住行,帮其看病就医。钟大爷百年之后,将房产过户给社区,公证人员在现场做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