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免考、缓考与改项
(一)免考:因病或因残不宜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应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考生可凭当地中考体检站出具的体育中考免考证明,填写《2016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审核,市教育局体育中考考务办公室批准,即可
免考,免考手续须在考试当天到考点办理。免考考生成绩按总分
30分的70%(21分),计入升学总分。
凡持有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残疾证》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升学总分。
(二)缓考与改项:考生因病或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意外情况不能如期参加体育考试及需要更改考试项目的,须填写《2016年无锡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改项申请表》,并于考试当天办理缓考、改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可予缓考、改项。缓考补考、改项考试由市教育局另行统一组织,考试规则和方法不变。时间为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点,地点在无锡市第一中学。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苏财综〔2005〕27号)文件规定,每生按9元标准交纳考试费(不含到考点参加考试的交通费,交通费由学校酌情解决)。
八、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考试更加公平公正,秩序更加规范。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考前体检制度,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严格把关,消除隐患。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对考生的教育、组织工作,指导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素质、运动技能情况合理选报考试项目,认真准备考试,并组织考生熟悉选考项目的考试流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市教育考试院要做好考试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考试仪器设备在考试中正常运行,确保考试成绩采集准确无误。
3.各考点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考点各项保障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要配合做好考试仪器设备的安装、保管,加强对考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制定好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要加强对考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维护好考点内外的秩序,确保考试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