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
(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三年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或委培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网——>表格下载”中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7房间。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
必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所在单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3)特别注意:
①随通知书装有“人事档案调档函”,不需要调人事档案的定向考生该调档函作废;需要调档的非定向考生按照函的要求认真填写,由本人将函送到考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
②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
③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④太原理工大学(不含现代科技学院)的往届本科毕业生且人事档案在学校托管的考生,需要于6月30日前务必将人事档案调档函交到校学生处档案室(办公主楼631房间),研究生院不统一办理。
⑤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为准,请考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入学报到后于9月下旬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
三.公寓住宿
我校研究生公寓为4人间,由于今年学校的住宿较为紧张,请您慎重考虑是否住宿,根据相关规定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间不办理退宿。为能及时做出安排,请您在6月10日-6月30日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填报住宿申请,不填报者不安排住宿。(注:如有变动,以学生入学实际情况为准,不另行通知)。
四.收费项目
1.培养费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分年度交培养费每年8000元/年(MBA,MPA,MPACC10000元/年),共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