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山西贫困县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政策规定(2)

山西高考2018-08-17李一老师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谋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4、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报并审核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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