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通知公告2018-11-01李天扬老师

篇一:

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

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节日值班表请于3月2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从4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2:30上课上班,18:00下班;校车下午发车时间调整为18:20。其他作息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篇二: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11〕48号)精神,我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期间(4月1日至9月30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篇三:

全体员工:

依照眉山市红旗机器厂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工厂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上下班时间:08:00——12:30

下午上下班时间:13:30——17:30

请各位员工知悉并做好安排!

特此通知!

眉山市红旗机器厂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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