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X月XX日至X月XX日放假公休,共4天。其中,X月XX日(星期六)、X月XX日(星期天)是公休日,X月XX日(星期一)、X月XX日(星期二)即农历三月初二、初三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日。X月XX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6年X月XX日
篇二: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X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XX月XX日至XX日(即农历三月初二、初三)放假。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欢度“壮族三月三”节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节日。
三、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X月
篇三:
各学院、各单位:
去年年底,学校按照惯例下发了《广西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确定广西“壮族三月三”安排为“X月XX日至XX日放假调休。X月XX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X月XX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X月XX日(星期六)”。2016年1月,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广西2016年X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6〕3号),确定了X月XX、XX日为全国自学考试时间,若X月XX日正常上班上课,将与全国自考在教室安排上存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