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献礼建党95周年活动的通知范本(3)

通知公告2018-06-24李一老师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较全面达到“红旗党委(党总支)”、“红旗党支部”“六强”要求,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创新有为强、服务效能强、示范带动强。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被民主评议为“五星级”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从事党务工作(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小组组长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热爱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被民主评议为“五星级”党员,所在党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二)表彰名额

全系统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各单位对照相应评选条件自评申报,机关党委结合历次测评、考核等结果综合研究决定。“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单位对照相应申报条件,经民主推荐和组织审核,按党员总数的10%进行上报推荐,尽量向基层和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原则上在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中产生。

以上推荐表彰的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见附表1-3),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局机关党办(纸质盖章1份,同时报电子版)。

二、做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和局直属机关党委下发的宜农直党[2016]18号文件要求,做好党组织书记向本级党组织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表格见宜农直党[2016]18号文件)。

三、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七一”前,各基层党组织要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认真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让广大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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