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七一表彰活动通知范文(5)

通知公告2018-06-15李天扬老师

1、先进党支部的推选采取支部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以支部为单位,按程序自下而上推荐。

3、推荐表彰对象要填写相关推荐报表(详见附件),形成先进事迹材料,加盖支部公章后将电子和纸质版于6月2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二)评审

由局机关党委研究通过后将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并于“七一”前组织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表彰办法

(一)召开“七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根据《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通知》(怀水群发〔20xx〕8号)要求,在怀化水利网、怀化水利简报上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将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表彰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要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培树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广大党员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重要内容,努力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展特困党员走访慰问活动,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特困党员身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单位实际适时开展光荣传统教育活动,继承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水利事业跨越发展。

附件:先进典型呈报表

中共怀化市水利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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