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中学毕业年级的各项工作。全市各中学要认真组织实施中学毕业典礼,以简朴隆重的仪式展示阶段性教育成果。各中学要及时准确组档、送档,认真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四)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心学校要组织下属学校对本学区范围的小学、初中入学对象(含残疾儿童)进一步核实,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全市公办小学、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初中要积极配合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五)科学安排学生暑假活动。各校要精心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安排暑假生活,及早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学生开展2016学年的“书香伴我成长”读书活动,指导学生认真阅读活动所推荐的书目,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公益活动。严禁各校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补课、上新课。严禁教师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六)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教育。落实“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做好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等工作,并发放《告家长书》,引导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检查,加强健康知识教育,防控夏季传染病。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矛盾纠纷等稳定隐患。各中心校要将暑期安全教育有关意见切实落实到各民办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教育监察大队落实到各民办学校。
(七)重视暑期舆情维稳工作。各学校要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线上安全与网上舆情维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落实学校一把手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军力量,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强与教师、家长的联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八)完成教师学年度评价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重新印发〈义乌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义教人〔2007〕17号)精神,做好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学年度考核汇总表》于7月9日前交局人事科。
(九)按时完成材料归档与提交。完成学年工作总结和学籍档案以及教育教学业务档案整理、归类、入档。各单位的学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学年工作思路于7月10日前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