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3)

通知公告2018-08-18李天扬老师

(四)各市县旅游委(局)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请见中国旅游网,网址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翁书雅,邮箱:hzc207@163..com,电话:65200636,传真:65200063。

附件:

1.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

2.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的活动一览表

3.各市县旅游委(局)2016年“中国旅游日”拟采取的惠民措施一览表

2016年“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二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相关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公民旅游的意识、激发群众的旅游热情,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的良好氛围,我局将于5月19日举办2016年衡阳“中国旅游日”暨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19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衡阳市石鼓书院广场

三、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旅游局分管副局长、市场股长;部分市区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负责人、饭店协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活动内容:

1、衡阳旅游简介展览、宣传片播放

2、各县(市)区旅游简介展览

3、旅游企业简介展览

4、旅游法、文明旅游、文明城市创建展览,旅游知识咨询

5、现场发放旅游宣传资料及文明旅游宣传手册

6、LED屏广告车在市区移动播放衡阳旅游宣传片、文明旅游等相关资料

五、具体要求:

1、5月18日-2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组织在车站、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旅游咨询、发放旅游宣传资料等活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及其他相关旅游企业要围绕中国旅游日的主题,悬挂横幅或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标语。

2、市局在活动当天为各县(市)旅游局各提供1个展位,所有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各提供2个展位,请全体参展人员自行携带宣传资料于5月19日9:00之前到达现场,并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衔接,于指定位置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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