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个结合。一要结合汛前安全大检查。二要结合水行政执法。
4、强化责任。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自查结束后,要写出自查报告,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人,确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对不严格履行安全和维稳职责,排查防范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自查报告要于2007年12月30日前上报县水利局(传真:0577-672xxx5,E-mail:XXXj@mail.yj.gov.cn),“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于2008年1月31日前上报县水利局。
5、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声势。不断加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通知二:
各学区,中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发〔2016〕3号)文件要求,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定西市教育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我局制定了《岷县教育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岷县教育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