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8日
石家庄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联合惩戒。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确保部门间许可监管信息的及时公示和推送,实现部门和地区间对企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在惩戒机制建立上,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拓展协作范围,尽快签订本级惩戒协议,切实加强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方法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监管部门都要开始推行“双随机”抽查,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在检查中的比重,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普遍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使之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