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通知(2)

通知公告2018-06-24王华老师

五、“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主要安排

(一)组织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对“消费与民生”重要性的认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是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主线,各部门要通过年主题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消费与民生”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二)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宣传咨询活动。

1、月日上午召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各参加单位在区花园店集中整队,分纪念大会正式开始。(参加单位及组成方队人数见附件)

2、月日上午,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在区新百连超宁阳店门口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通过设立展板、散发宣传材料、受理咨询等形式,开展对本单位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消费者讲解相关消费知识;同时向消费者展示本单位工作业绩以及打假维权成果,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鉴别方法,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的了解,也进一步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

3、在315活动期间各单位结合年主题内容,组织大中型企业、市场、个体私营业主悬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横幅,设立咨询服务点,以扩大“315”活动宣传面。

4、开展315诚信品牌展示系列活动。由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区具有特色、消费者信赖的企业及个体私营业主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展示企业风采,通过这个桥梁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企业、了解产品,增强企业的影响力与亲和力,体现“消费与民生”的社会效益。

5、组织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活动。各单位要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行政村、集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为农民朋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广泛深入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利用“315”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一是月日开始工商分局组织各工商所全面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二是“315”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向生产厂家反馈有关信息,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农村消费者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三是有针对性开展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促进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四是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活动,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消费需求。五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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