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的通知

通知公告2018-07-01王新老师

岳阳市教育局2016年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校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快乐的假期,现就2016年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16年7月8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可延长一周。各学校下学期于8月31日开学,9月1日正式上课。中职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统筹安排期末工作

1.加强期末常规管理。各地各学校应结合实际对期末复习、考试和假期活动等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安排。一是要保证常规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学期末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全面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防止教师出现松懈情绪。二是要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考试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学科质量分析,认真组织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三是要对全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和幼儿园将上半年工作总结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yyywh@126.com。

2.做好学生评价工作。按照新课程理念认真做好学生期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每一个学生,认真撰写学生评语,评语要充分挖掘学生身上的优点和亮点,体现学生的个性特点,充分发挥评语的激励功能。

3.统筹假期作业布置。学校要统筹各学科作业布置,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家庭作业,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

4.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预防溺水、触电、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配合社区和家长,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中不进入电游室、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三、合理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1.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规定。严禁学校组织成建制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严禁公办学校教师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与民办培训机构联合办班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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