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的通知(2)

通知公告2018-06-13三水老师

4.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心学校要组织下属学校对本学区范围的小学、初中入学对象(含残疾儿童)进一步核实,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全市公办小学、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初中要积极配合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5.科学安排学生暑假活动。各校要精心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安排暑假生活,及早部署,精心安排。组织学生开展2015学年的“阅读与文明同行”读书活动,指导学生认真阅读活动所推荐的书目,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公益活动。严禁各校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补课、上新课。严禁教师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6.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的教育,落实“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并发放《告家长书》,引导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健康知识教育,防控夏季传染病。组织好学校联建保安的招聘、培训工作。各中心校要将暑期安全教育有关意见切实落实到各民办幼儿园,教育监察大队落实到各民办学校。

7.完成教师学年度评价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重新印发〈义乌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义教人〔2007〕17号)精神,做好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学年度考核汇总表》于7月9日前交局人事科。

8.按时完成材料归档与提交。完成学年工作总结和学籍档案以及教育教学业务档案整理、归类、入档。各单位的学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学年工作思路于7月10日前送局办公室。

9.认真做好教职工聘用工作。要求做好受聘人员的考核、未聘人员的处理、缺岗人员的聘用等工作,续聘人员名单于7月1日前报局人事科。因人员流动、招生计划的变化、学校撤并造成的师资需求情况变化,应及时与局人事科联系。

10.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和修缮,做好校园绿化的维护,灾害天气的常态化预防工作;做好电梯、锅炉、实验器材等各类装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做好学生代收费、食堂经费等费用的结算、公布、清退工作。

11.切实落实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雨污分流、热水淋浴设施配置、薄弱学校改造、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塑胶跑道建设、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整改、阳光食堂创建、校舍修缮、厕所改造等一般性政府投资及零星工程项目推进任务交办单,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倒排工程进度表,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攻坚破难、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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