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 制定 2019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tdxy.cn)了解。
第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 元/生·学年;住宿费:6 人间 700 元/生·学年;8 人间 600 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19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 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 174 厘米,女生不低于 165 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