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家属优待金提至1.5万/年

天津征兵网2018-11-13李一老师

18日从市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为调动本市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提高部队征兵的兵员质量,本市将大幅调整适龄青年参军入伍优待政策,涉及家属优待金标准、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家属优待金提至1.5万/年

  根据新政策,明年起,本市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从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实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奖励激励机制,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的两倍数额发放。对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给予增发优待金奖励,具体标准为:战士在部队荣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100%增发,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

  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4万

  明年起,每年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的10%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另外,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招聘人员时,按照当年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数量的20%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择优招聘。本市还将增加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从去年的3.5万元提高到4万元。

  在校本科生考研可优待

  据悉,此次出台的优待政策中还明确复学考研等优惠政策,凡在天津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一律纳入本市自谋职业安置范围,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万元;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高职)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天津市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专科毕业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此外,从天津应征入伍的非天津市户籍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退役后复学毕业、在天津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天津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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