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方式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打印的《天津市公开招聘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须本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参加填报岗位所属区县教育局举行的招聘双选会,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月2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区县教育局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确定,教育局负责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同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免费师范生拟跨区任教,需经拟聘区县教育局与生源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沟通,经生源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跨区任教。
六、公示及政策咨询
拟聘结果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电话:022-83215127(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