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所指定校区上课。
第十六条天津农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对符合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度天津农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au.edu.cn/
E-mail: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
附:天津农学院2016年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说明
科类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
制外语语种备注
文科市场营销40两年英语
文科人力资源管理40两年英语
理科市场营销20两年英语
理科人力资源管理20两年英语
理科生物技术2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园林(观赏园艺方向)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动物医学25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水产养殖学2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测控技术与仪器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食品科学与工程25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理科应用化学30两年英语要求有专业基础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委下达计划为准,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今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16年1月7日—14日登陆天津农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