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方向)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注意事项 |
音乐学(声乐) | 初试(面试):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 详见①②③④⑤ |
复试(面试+笔试):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
音乐学(键盘) |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 | 详见②③④⑤ |
复试(面试+笔试):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
音乐表演(器乐) |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器乐演奏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 |
复试(面试+笔试):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均为独奏,不需伴奏。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我校不单独组织该专业考试,考生应至少选择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考试。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考生可于4月20日-2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 | —— |
音乐学(音乐文学) | 只设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1.基础乐理(45%)2.中外音乐史(40%)3.命题写作(15%) | 详见④ |
注意事项:①钢琴伴奏要求:我校在青岛考点初试,不提供钢伴;在天津考点初试和复试提供钢伴(初试钢伴、复试钢伴具体事宜请分别于3月9日、3月1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在天津考点考试的考生也可聘请校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校外钢伴每天只能为一名考生伴奏。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各专业(方向)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成绩排队,否则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④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⑤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