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 校考指定省份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
2.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 总计划 | 校考计划(拟) | 学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0 | 60 | 15000元/生.年 |
注意事项: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双语播音和采编一体化主持方向,学院根据学生意愿并考核安排专业方向。②专业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③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3.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面试):自备稿件朗读,限时3分钟,体裁、题材不限。1.吐字与发声(40%)2.思维与理解(25%)3.语言表达(25%)4.综合素质(10%) |
复试(面试):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复试成绩按总分300分的标准公布。1.新闻播报(30%)2.文学作品朗诵(20%)3.主持人话题评述(40%)限时3分钟4.综合素质(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