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
(一)高中招生把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表现评定在合格以上,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
(二)志愿设置
志愿共设三批。
第一批: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择本批次内的四个志愿填报,志愿为三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以及浙师大附中实验班,顺序由考生选择。
第二批: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本批次内的所有志愿填报,顺序由考生选择。可填报的志愿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之外的公民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本批次内的所有志愿填报,顺序由考生选择。可填报的志愿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所有专业。填报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并通过面试等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具体志愿见《温岭市2016年中考招生手册》。
(三)志愿填报
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10.100.100.88(教育网用户)或http://61.153.193.235(公网用户)。
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至19日。
各校要在5月21日前完成志愿确认书打印并反馈给每位考生,务必要求考生及其家长做好志愿签字确认工作,5月25日统一交回学校留存。
中考招生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填报系统就自动关闭,任何人无修改权限。招生办将对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安全备份,同时会同纪检部门将志愿数据备份盘独立封存。
各初中学校在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前,要求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先签订一份录取承诺书,并交市招生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