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2016年体育考试采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与学生耐力素质、力量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满分为40分。具体项目见下表(共分四类十二项)。
其中,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考试标准按10分、9分、8分、7分、6分、4分六档记分(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原始分与分档成绩换算办法见下表)。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形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定,但必须加强统筹监控,确保考试公平。
耐力素质类,考生须在长跑或游泳两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长跑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项目男女均为100米距离。力量素质类的上肢(躯干)力量、下肢力量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抽签确定其中一类考试,每类考试项目由考生选考一项。上肢(躯干)力量: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下肢力量:立定跳远、跳绳。
运动技能类,考生须在篮球运球投篮或排球垫球两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考试要求见附件2,评分表见附件3。各地应积极放开选考项目,防止体育课程的应试化倾向,促进学生多样化发展。
各县(市、区)须于体质健康测试结束后,将体质测试分项记录的原始数据报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此数据将作为对普通高中学生体质监测的起点成绩。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本《意见》规定的项目要求和分值组织体育考试。要坚决克服体育考试中的应试倾向,不断扩大开考项目数量,让学生有充分的选择权,促进学生有特长发展。为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尽可能地创造条件,积极开设游泳考试项目。
(2)体育考试免考: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5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0分;考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且平时体育课表现较好的考生总分记15分。
(3)体育考试时间: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
(4)考点设置:体育考试的所有项目均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监考人员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委派,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生的监试评分工作。
(5)要强化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切实重视体育测试在教育活动
中的作用,做到严格、规范。体质健康标准考试所使用的仪器须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体质健康标准考试数据必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