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问题
一个时期政治规矩意识淡漠,党委班子发挥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党委职能泛化,党政不分,对基层党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重要项目建设、装备建设等资金未经党委会研究,存在廉政风险。管党意识不强,纪检监督功能弱化,执纪监督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对涉案违法违纪干警查办存在着宽松软问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出事后遮丑护短,处理上避重就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不严肃,违反相关规定。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
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
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重点防控相关部门廉政、廉洁风险。建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