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奚晓明事件心得体会(一)
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强强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思想保障和纪律保障。周强强调,要坚持典型引路,严格管理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要把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三严三实”要求修身用权律己,努力查找不严不实问题。
要从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
关于奚晓明事件心得体会(二)
将枉法的判决作为指导性案例,指导今后的司法审判,其恶劣影响远非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所能“企及”的。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日前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据正义网报道,在奚晓明的系列腐败行为中,有一项颇为引人关注:案号为“(2011)民二终字第76号”的张新明案,虽然被法学界称为是一次“最荒唐的判决”,但在“学者型法官”奚晓明的运作下,此案居然成为指导性案例。